云时代专利授权的新困惑:智力活动如何保护云和虚拟化

2011-05-10    来源:赛迪网    编辑:赵文银
在这颗蓝色星球上,伴随着人类一路摇摇晃晃走来的还有很多神秘的事件,人们无法知道先天八卦的来源;不知道百幕大三角区真相;也不知道玛雅文明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了。如果说

  在这颗蓝色星球上,伴随着人类一路摇摇晃晃走来的还有很多神秘的事件,人们无法知道“先天八卦”的来源;不知道“百幕大三角区”真相;也不知道“玛雅文明”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了。如果说从前的事情只是传说,那么“云计算”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人们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是都相信它将改变人类的未来,那些精明的国际IT巨头纷纷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研究云计算。

  人类总是在不断地创新中前进,“专利”的出现提高了人们创造发明的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专利将成为云计算最重要的竞争战场之一,而云计算的核心技术是通过智力活动来完成的,因此国内对专利的授权认定也应该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作为指导。

  云计算本身不是什么计算,是方法论,是人们观念的改变,因此在云计算时代,可能会出现一些全新视角的技术和方法,或许这些技术和方法已经超出了现有知识体系的边界,从而给专利授权造成了一些困惑,让一些革命性的技术和方法得不到专利法的保护。比如把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的发明专利就遇到了困惑,是智力活动吗?符合自然规律吗?等等。而这项发明的其中一个应用产品就是模拟人脑的网状结构学习系统,庞大的处于混沌状态的信息,因为结构的关联关系而成为自组织系统。

  一、云计算、人脑、信息结构化技术

  人们一直都在探索人脑的秘密,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大脑的构成物质和身体的其它部分没有多少区别,真正的区别在于大脑的结构,这是一个立体的网状结构,每个神经单元可能会有大量的连接路径。科学家已经掌握很多证据来证明大脑并没有意识“中心”,也就是说意识的形成并不是由某个地方控制的。假定人是一个生物机器,那么采用云计算方法如何构造大脑?大脑的功能是对信息的处理,如同我们现在通过计算机处理信息一样。意识的形成实际上是对信息的处理结果。信息是客观存在的,如同物质和能量一样。自然中存在的信息是杂乱无序的,作为自然界的一条基本准则,对无序信息的直接处理是非常困难的。按照北京乾坤化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核心技术“信息结构化”方法,人脑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结构化后的运行体系。当接收到信息时,人脑并不是检索存储信息,而是把信息转换为结点位置,直接到对应的神经单元上提出信息。这种方式有时会导致现实的场景和大脑里产生的图象有区别,而人对信息的“反应”是以来自神经单元的信息为准的。

  1、人脑是云计算产品

  人脑其实是一个云计算产品,它把大量有形的蛋白质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连接,形成了一个具有意识的产品。什么是云计算,中国电子学会云计算专家委员会委员赵文银认为,云计算是以应用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将大量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连接起来,并随应用需求的变化动态调整组织形式所创建的一个内耗最小、功效最大的虚拟资源服务集合。人脑实际上就是把大量的脑细胞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连接在一起的云计算产品。关于脑细胞的数量,有多种说法。英国心理学家托尼?布赞认为,人脑由1万亿个脑细胞构成,每个脑细胞形状像最复杂的小章鱼。它有中心,有许多分支,每个分支有许多连接点。在1万亿个脑细胞中,有1千亿个是活跃的神经细胞,每个神经细胞又可长出2万个树枝状的树突,以存储信息。

  庞大的脑细胞构成了云存储中心,每个脑细胞是一个独立的存储单元,每个不同的信息对应一个神经细胞,由于该信息和其它信息有关联,因此从该神经元同时有上千甚至上万条神经通道连接其它的神经元。

  构建人脑系统的核心技术就是“信息结构化”技术。当接收到从外部输入的信息后,首先会分解成几个部分,比如文字、图形、声音等,然后把每一部分换算成结构上的结点位置,把相关信息存储到对应结点的神经元里,同时建立相应的连接通道。当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获得了大量的信息后,大脑就出现了自组织特征,也就出现了“意识”。事实上任何有脑组织的动物都存在意识,但是由于人类的脑细胞数量庞大,大脑通过非线性的不确定性活动根据已知的信息构造出很多未知的信息,这些新的信息同样有对应的神经元,这样就形成了人类特有的计划能力和创新能力。

  可见,当大量的存储信息的神经元采用自组织方式工作时,就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应用价值。这也是云计算强调有形的“物质”重要,但是无形的“应用”更加重要的具体体现。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是老子的《道德经》里对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应用的描述。老子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可以带来利益,但是这种利益是短期的、有限的、可以预见的,看不见的东西可以带来应用,这种应用是长久的、无限的、不可预见的。

  2、在专利认定时,构造人脑的“信息结构化”方法是单纯的智力活动吗

  2010年02月02日,汤森路透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事业部发布了《2009年顶级专利权人》(2009 Top Patentees)的分析结果,对过去一年在美国获得专利最多的前25家公司进行排名。这项研究发现,在这25家顶级公司中,有64%的公司来自美国以外地区,其中14家来自亚洲。中国仅鸿海(排名14,1060项,台湾)一家上榜。获得最多美国专利的尖端技术领域是:电子数字数据处理(25,241项专利)、半导体设备(13,483项专利)、数字信息传输(10,349项专利)、医疗、牙科和梳妆用制剂(7,362项专利)以及视觉传达(7,071项专利)。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数字数据处理领域的专利获得数量较2008年增长了9%。

  人类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的早期阶段,围绕数据处理的发明将会成为主流,而有形的实体发明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少。从2009年度美国的发明专利统计报告中可以看出,排名前三位的都和信息有关,总和达到49073项,而排名第四的行业仅7362项,比例为7:1左右。在信息领域,数据处理方面的专利为25241项,比第二名几乎多了1倍。可见,在美国,政府部门很重视数据处理方面的专利保护。但是数据处理方法是无形的,属于逻辑处理过程,专利审查人员很难通过一个实体来认识了解它,数据处理方面的发明专利很有可能遭遇到“智力活动”、“不符合自然规律”这样的要求的限制,因此专利审查人员的思维模式对于普通的发明人来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果因为审查人员自身知识范围的原因导致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那么对于发明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当然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知名公司身上,估计国内的审查人员很少会质疑谷歌申请的发明专利方法。

  “意识活动”是人类特有的本领,人们通过“意识活动”找到了很多改变人类生存环境的方法,比如计算机的运行方法,采用0、1两个符号,按照一种规则移动,就产生了神秘的计算机世界。这种方法是“智力活动”,人们同样也可以采用其它的规则移动,比如双轴模式,如同DNA,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计算机世界。

  人脑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庞大的神经元,每个神经元有大量的神经通道,为什么人能快速做出正确的反应,而且反应的时间基本相同;为什么人只对知道的事情有反应,而对不知道的事情无动于衷;为什么人需要在学习和模仿中提高自己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学习知识越多的人看起来要更加“聪明”些。

  事实上这一切来自一个方法,由一些简单规则构成的方法——信息结构化,把信息转换为结构树上的结点,每个神经元就是一个结点。那么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属于发明专利,或者它属于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活动”?

  或许我们可以从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里找到有助于理解“智力活动”的启发。“如果事物能够在事态中出现,那么这种可能性必已存在于事物之中。(逻辑的东西不会仅仅是可能的。逻辑研究每一可能性,一切可能性都是它的事实。)正如我们根本不可能离开空间去想像空间的对象,离开时间去想像时间的对象,我们也不可能在其与其他对象联系的可能性之外去想像任何对象。如果我能在事态的联系中想像一个对象,那么我就不可能在这种联系的可能性之外去想像这个对象。”

  人类的所有发明创造来源于大脑的“意识活动”,词典上对“智力”的解释是,人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智力”是“意识活动”的外在体现。

  云计算的大量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与数据处理方法有关,人们通过不断地发明新方法来改变现有的计算机体系,从本质上将,计算机体系里的方法就是规则指令,这些规则和指令构建了一个虚拟的计算机世界,而在虚拟世界里所采用的创新方法来自于人的“智力活动”。

  二、中国的专利现状分析

  以下内容来自网上的一篇文章。

  路透社(Thomson Reuters)在2010年10月的一篇报道中预计,至2011年,中国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将有望超过日本和美国。

  然而,中国走向世界第一创新大国的征途并非一帆风顺。中国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这个事实也提醒着我们,要媲美美国、欧洲或日本的创新水平,中国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创新数量上的“大国”未必意味着世界顶尖的创新“强国”。

  中国的专利质量就是例证。虽然专家认为中国的专利质量正在提高,但路透社有报道指出,中国2009年申请的全部专利中,一半是实用新型专利——这是一种相对经济实惠、且不那么严格的专利形式,它的保护期限通常很短,只有10年,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数据表明,尽管2008年经济遭遇挑战,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依然增长了24.4%,这主要是中国的“功劳”。

  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Institute)总裁布鲁斯?莱曼说:“如果说中国企业用专利来排挤美国对手,从而获取在美国市场的竞争优势,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所位于美国华盛顿,是一家智库机构,该机构提出: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莱曼还表示,虽然实用新型专利数量的大幅上升反映出中国经济的发展,但美国和世界大多数国家并不认可这种类型的专利。

  三、新一轮信息技术的竞争表现在用“智力活动”解决技术难题上

  计算机的出现是人类“智力活动”的结果,目前的计算机是按照人类的思维来工作的,也就是说,计算机本质上是在检验人的“智力活动”。

  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的,计算机通过对数据的处理来完成对信息的处理,数据处理的方法是人的“智力活动”。

  专利法里对智力活动的描述为: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计算机是实现信息化的唯一不可替代的核心工具,如果没有计算机,就没有信息化。信息化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信息传递就是一个很大的研究课题,如何接受世界万物的信息等。但是信息化更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处理和应用这些信息,这部分工作本质上属于“智力活动”过程,由工程师设计一个让计算机能够执行的方法,这些方法是由一系列的规则构成。一个好的“智力活动”方法可以让现有的产品提高百倍、千倍的效率。

  四、中国应对云计算时代的专利授权对策

  在《2009年顶级专利权人》报告里,由“智力活动”产生的专利数量占绝对领先优势,并且比2008年增长了9%,未来的核心竞争主要集中在信息领域,因此基于“智力活动”的专利发明数量会不断地增加。

  由于中国目前在信息领域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一些审查人员没有审查“数据处理”方面核心技术专利的经验,难以把握单纯的智力活动和采用智力活动解决核心技术难题之间的差别,因此有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失误,用法律手段强行让中国失去对云计算核心技术的控制权,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失误,针对智力活动产生的专利,在审查授权时应该采用以下一些对策:

  1、尊重事实,不要有先入为主的思想。由于在PC时代、互联网时代,中国没有任何核心技术,国内的IT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也只是在国外技术上的创新。因此当出现全新的、国外也没有的创新方法的时候,要尊重事实,不能因为国外公司不能做到就否认这个专利发明的正确性。要严格按照专利法里的要求来处理,即便是审查员不理解专利的发明原理,但是如果这个发明方法采用“智力活动”制定的规则,实实在在解决了人们面临的技术难题,而除了这种方法,目前人们还找不到其它的方法来解决这个技术难题。那么就应该按照专利法上的规定,该方法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而不能因为审查员不理解就驳回申请。

  2、适度宽松,尽量保护基于“智力活动”的发明专利。路透社(ThomsonReuters)在2010年10月的一篇报道中预计,至2011年,中国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将有望超过日本和美国。然而中国2009年申请的全部专利中,一半是实用新型专利,而美国和世界大多数国家并不认可这种类型的专利。事实上,在这些专利里,很多是没有价值的,但是不管结果如何,专利的内容毕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于“数据处理”——这类由“智力活动”产生的发明专利,美国等国家是非常重视的。所以,对于由“智力活动”产生的发明专利,在专利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获得授权,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保护。在中国申请的数据处理方面的专利里,如果100项里面有10项有价值,那么中国在云计算时代成为全球领跑者就会真正成为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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