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用户担心网银安全电子银行创新须迈三道互联网

2009-11-27    来源:通信信息报    编辑:翁佳焰
安全问题俨然成为电子银行拓展业务的头号绊脚石,故有业内专家直呼,电子银行服务比功能更重要。同时,电子银行业务如何基于客户需求突破自身技术和经营局限,获得更明晰的立

       安全问题俨然成为电子银行拓展业务的头号绊脚石,故有业内专家直呼,电子银行服务比功能更重要。同时,电子银行业务如何基于客户需求突破自身技术和经营局限,获得更明晰的立法保障极为重要

     电子银行规模日趋扩大,却为何被专家与用户频指弊病?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银监会业务创新与监管协作部副主任尹龙日前在2009第三届中国电子银行高峰会上表示,目前电子银行业的创新速度还不够。另有数据显示,在我国众多网民中,实际使用电子银行的比例还非常低。有75%以上的用户使用电子银行时,最担心安全问题。

    可以说,安全问题俨然成了电子银行拓展业务和创新功能的头号绊脚石,亦有业内专家直呼,电子银行服务比功能更重要。对此,尽管尹龙副主任认为,以网上银行为代表,安全问题大多出于客户自身,但银行自身的责任并不能被撇清。

    不可否认,与国外相比,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透露,中国电子银行业眼下仍局限于传统业务,营业模式单一。可见,安全性仅是最显而易见的问题之一。国内的电子银行要走得更远,从客户的需求突破自身的技术和经营局限,获得更明晰的立法保障和监管,极为重要。

    发展与安全不成正比谁之过?

    电子银行的发展势头不容忽视。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金融机构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已达1.5亿户,企业客户达400多万户。2008年,电子银行交易金额为301万亿元,手续费收入等达22亿元,发展势头极为迅猛。

    庞大市场规模中的安全隐患更不容忽视。电子银行被偷、被盗的案件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用户和专家诟病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账户数据遭篡改、电脑和手机上相关系统被不法分子监控、恶意软件和钓鱼网站从中作梗等。

    发展势头与安全保障不成正比谁之过?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伴随电子银行业在安全认证上的力度加大,从现有的相当一部分案例来看,问题并不出在银行,而在于客户自身。中国银监会创新协作部副主任尹龙认为,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水平很高的黑客把银行网站攻破的案例。如果客户在使用电子银行业务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常识,相关风险至少能减少一半。

    众多客户则反映,电子银行的安全认证程序过于复杂。“安全证书到底是防贼还是防我们?银行不能在安全保障上多一些创新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曹红辉认为,目前电子银行在操作管理业务制度、权限分配、身份认证等银行内部控制方面以及在内部的集合队伍充实、人员素质培训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显然,安全问题是电子银行创新的首个障碍。除了技术改进和体系完善是首任,如何在便捷操作和加强客户认知度上下功夫,打破安全和易用间的矛盾,也亟需电子银行迈开步伐。

    电子银行部的任务是“消灭自己”?

    在安全问题屡屡被曝的情况下,业内开始对电子银行自身的经营思路和模式提出质疑。2008年有个非常有意思的观点,叫“电子银行部的使命是消灭电子银行部”,这不可否认是行业创新的一大要求。易观国际咨询总监陈果认为,电子银行的发展应像计算机和互联网一样普及化和常规化,以提升银行其它方面的特色经营,而非将电子业务作为一家银行的特色项目。

    电子银行业眼下打出的对策多是打折手续费的价格战。除常规的客户抽奖等营销手段外,银行还通过加大USBKey一类数字证书的降价幅度,降低网上基金申购费率等手段拉揽客户。上海银行近日还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个人网银跨行转账手续费全免优惠活动。

    这并不能实质性加大电子银行业务本身的创新力,反而加剧网银同质化竞争趋势。在各方专家看来,一方面,细分不同客户群体,有针对性地推出更人性化的服务是创新关键。相关人士认为,电子银行应分两大类:一是针对普通客户和中低端客户提供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的多种工具;二是针对高端客户,通过网络视频之类的便捷途径进行一对一式服务。

    另一方面,正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陈进所言,加大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力度也是电子银行亟需重视的革新之处。电子银行部要真正“消灭自己”,加强小额支付、灵活支付等第三方专业化行业服务,与第三方支付共同做大产业链不可或缺。

    没了立法监管,创新也有后顾之忧

    当然,除了电子银行自身的安全体系和经营模式成为桎梏,相关法制、监管的不健全也不能不说是行业创新向前的一大短板。

    从近两年来网银犯罪的手段来看,不法分子、黑客形成产业链性质的攻击团伙,通过内外勾结、团伙作案实施犯罪,使案件呈现资金转移快、破案难度大等特点,更使电子银行的发展问题绝非简单依靠行业自身就能解决。

    相关专家对此表示,这说明电子银行的发展需要一个多层次的法律框架做保障。既要有综合性的法规,从风险管理、市场的参与主体以及监管的分工各方面规范各主体行为,又要有专业性的法规,进一步对各项业务流程、职责、义务和风险管理的条件进行细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与管理方法以及支付清算管理方法势在必行。有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电子银行的未来或许更能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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