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与“二选一”行为抗争到底互联网

2013-05-02    来源:人民邮电报    编辑:若水
面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做出的一审判决,360表示非常遗憾,并称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追讨腾讯3Q大战期间“二选一”行为对360造成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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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做出的一审判决,360表示非常遗憾,并称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追讨腾讯3Q大战期间“二选一”行为对360造成的巨大损失。对此,360 CEO周鸿称,“360不是说争这点钱,更重要的是争一个说法”。而这个说法,针对的是已经被工信部认定为错误的“二选一”行为——“一个明显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的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能够悍然地去威胁每个用户说,你在你的电脑里,你不能去用别人的软件,否则我就如何如何。”

  360认为,扣扣保镖是个创新型工具软件,不涉及QQ核心聊天功能,不会触碰用户的QQ账号密码和聊天记录等;相反,扣扣保镖会大幅度提高QQ账号、密码、聊天记录的安全等级;而且,扣扣保镖所有的行为都是用户主动点击触发的,提升用户在使用该软件时的体验。因此,推出扣扣保镖,既是为了360的生存发展,也是尊重用户的选择。

  360在声明中称,工具软件无罪,立法本意是为鼓励互联网创新,而商业模式本身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所保护的对象。中国如此,各国的法律亦如此,腾讯以商业模式受损为由提起诉讼,本身并没有法律基础。事实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不断用高效率的商业模式替代低效率的商业模式的过程。打破他人商业模式既是市场主体竞争的方式,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360公司总法律顾问傅彤认为,360所做的只是提供了一款适合市场需求的、保护用户隐私的工具软件。软件的选择、安装和使用都是在用户充分知情和充分选择情况下完成的,这正是尊重用户、保护用户权益的最大体现。法律不应当保护落后的具有掠夺性的商业模式。对于一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如果允许其不择手段地控制市场,最后受损的只能是整个产业和消费者。“我们感觉到,目前互联网产业创业环境不好、消费者权益被漠视,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垄断现象的存在。”360在声明中称,公司向社会各界呼吁,充分考虑互联网的开放本质,允许自由竞争的存在,制止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只有如此,才能维护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与网民的长期权益。

  “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整个产业进步就是通过不断颠覆、不断破坏已有的商业模式,才能实现的。只要是用户的选择,企业们在市场上就得接受。”周鸿如是说。

  360上诉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对此,周鸿坦言,“不管未来的结果怎么样,我都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一个非常著名的判例。”周鸿希望这个判例,能够解答这些问题,即“法律究竟是保护垄断还是打击垄断?到底是支持创新还是打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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