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胜诉关键在于小米用盗播作品实现盈利互联网

2014-07-07    来源:IDCUN    编辑:IDCUN
从版权领域,直接烧到了公关领域,乐视和小米的版权大战如火如荼。据了解,这次乐视起诉小米盗播案的进步,就在于乐视突破了其他同行起诉小米盒子盗播结局的原判,首次取得胜

  从版权领域,直接烧到了公关领域,乐视和小米的版权大战如火如荼。据了解,这次乐视起诉小米盗播案的进步,就在于乐视突破了其他同行起诉小米盒子盗播结局的原判,首次取得胜诉。在东卫律师事务所吴子芳律师看来,小米被海淀法院判赔的关键不仅在于对盗播视而不见,更在于利用盗播作品实现盈利。实际上除了小米盒子,小米社区因盗播也曾被乐视起诉,再加上包括优酷在内同行的屡次起诉,小米的内容史更像是一部劣迹斑斑的盗播史。因此在一些知识产权保护人士的眼里,盗播对于小米而言像是一颗毒瘤。

  “以盗播手段实现盈利目的,触犯了法律底线”

  近日,乐视起诉小米盒子盗播其《金陵十三钗》、《宫锁心玉》等7部影视作品取得胜诉法院判定小米赔偿乐视损失15万元。这是在所有起诉小米盒子盗播案件中首次取得胜诉的案件。实际上,除乐视外包括盛世骄阳、优酷在内多家公司起诉小米盒子盗播,不过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以上案件似乎并没有出现胜诉的情况。

  为何这一次乐视起诉小米能取得胜利?吴子芳律师解释道,在小米盒子盗播乐视作品的判决书中,明确的写到小米“以提供海量正版内容为主要宣传内容,并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并通过米币系统为该平台提供收费支持”、“与未来电视公司共享收益”,显然小米具有主观过错,且小米的行为与乐视的版权利益损害二者不可分割。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方燕律师称,乐视网起诉小米盒子侵犯其信息转播权一案以小米败诉而告一段落,小米认为其接入的是iCNTV内容,因没有管理权所以不侵权,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小米作为其盒子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唯一主体,而该产品的服务依托于海量的内容,且小米从中获利,对于内容的侵权,小米成为第一被告并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其内容提供方如何向其承诺,小米可根据与内容提供方的合约进行法律救济。

  吴子芳补充道,该案件胜诉的意义在于界定了终端上播放盗播作品是违法的行为,或将引起更多视频网站效仿乐视而起诉小米盗播。

  “小米的盗播行为劣迹斑斑,屡遭同行起诉”

  其实乐视和小米的版权“梁子”在年初就已经结下了,只不过上一次版权的争夺地是小米社区。消息显示,今年4月乐视网起诉小米社区侵犯《大武生》、《二次曝光》、《观音山》等五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事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针对这一案件,法院要求小米科技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一共11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上海汇锦律师事务所孙相元介绍到,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小米在其运营的“小米社区”网站向网友提供《大武生》等多部电影的下载服务,侵犯了乐视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为何在该案件胜诉时,市场并没有掀起如此大的波澜?孙相元解析道,由于小米社区对于小米而言并不存在战略性的意义,因此在该案件判罚之后,小米社区就对相关作品进行了删除,其他作品最后也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

  事实不尽如此,小米在行业盗播的劣迹,俨然已引起公愤。据记者了解,去年优酷土豆集团、迅雷和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均向海淀法院起诉称,小米盒子曾盗播侵犯他们的信息转播权,而要求作出赔偿。从以上案件不难看出,小米侵权的事实赫然暴露。

  “7部之后还有500部,严苛监管将让小米进退两难”

  不过面对盗播,小米采取了一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多次强调只是连带责任者。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小米盒子在小米产品线上占有重要地位,在小米盒子上承认盗播,无疑就是等于将自身内容短板直接暴露在公众的面前,同时更可怕的是,假设不对乐视的起诉进行反抗,后期或将引发更多同行的起诉,但无论小米怎么转移视线,都不能否认小米是盒子产品的直接生产和经营主体,要为其行为承担第一侵权责任。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小米依旧有60多部侵权的影视剧没有下架。本周乐视还将继续对小米提出数十部独家影视剧侵权版权诉讼。据悉,乐视已取证超过500余部小米盗播乐视独家影视剧的证据。

  小米和乐视版权之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小米没有内容端,而在监管层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的大背景下,严苛监管将让小米进退两难。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现如今的小米,如果不盗播,那么它没有内容端,必然将影响客户的粘性和公司收入;假设小米依旧对于盗播的行为拒不承认,也不整改,那么在监管层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小米很有可能将成为下一个快播,走上不归路。

  该人士补充,面对盗播,小米只需正面问题,积极建立自身版权库即可,如果小米还是一味的采取其他手段来来转移视线,同时其版权游走在灰色地带,那么打击的将不仅仅是其内容端,更为重要的是,其企业和品牌形象也将严重受损。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