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网络安全 世界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毫不手软
2010-07-30 天山网
互联网刚问世时,西方民众普遍认为依靠市场的力量和公民的自律就足以建立互联网的秩序和行为标准,政府不应当介入互联网的管理。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和民众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不能充分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安全,比如网络色情、网络黑客、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电脑病毒等让用户饱受伤害。
互联网的发展已使其在悄悄地演变成一个极其重要的战略阵地,对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秩序、青少年的素质培养等影响巨大。因此,如何管理好互联网就成了各国政府需要认真对待的最为严肃的政务之一。
互联网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图为2009年11月在埃及举办的第四届互联网论坛会场。(资料图片)
西方国家对网络监管毫不手软
2008年11月5日,也就是奥巴马赢得美国总统选举一天之后,一名叫内森·瓦恩斯的美国男子向美国陆军征兵司令部发送恐吓奥巴马的邮件,威胁要刺杀奥巴马。不过很快,他便被警方逮捕,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刑罚。
许多西方国家都标榜言论自由,乍一看,它们对互联网似乎没什么管制。但实际上,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日益猖獗,像美国一样,很多西方国家政府和社会,都对互联网衍生出的问题深恶痛绝,对网络监管日益严密,对网络犯罪打击也绝不手软。 详细
法国依法监管互联网
法国的互联网近十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全国约6500万人口中,已有近半人数成为互联网网民。互联网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法国的社会政治以及文化生活。法国政府对互联网的作用始终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普及推广,同时又以严格的法律对其进行管理。早在2006年,法国即通过了《信息社会法案》,旨在加强对互联网的“共同调控”,在给人们提供自由空间和人权自由的同时,充分保护网民的隐私权、著作权以及国家和个人的安全。2009年4月,法国国民议会与参院又通过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严厉的”打击网络非法下载行为的法案,并据此成立了“网络著作传播与权利保护高级公署”,维护公共秩序,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详细
英国互联网监管疏而不漏
作为英国互联网的主要监管机构,互联网监察基金会以《R3安全网络协议》为基础,拟定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在鼓励使用新科技的同时,又要求网络提供者承担起确保内容合法的责任。基金会确立了两个基本的管理指导思想:对其他媒介适用的法律,对互联网同样适用。世界任何地方的儿童色情、在英国国内的犯罪内容和煽动种族仇恨都是互联网上的“非法内容”;对不违法,但可能引起用户反感的内容进行分级和标注,由用户自愿选择接受还是拒绝。 详细
新加坡网络治理成就斐然
早在1981年就开始制订一系列的电脑化与信息科技策略——全国电脑化蓝图,随后又出台全国信息科技蓝图、全联新加坡计划和IN2015蓝图,并投入巨资打造“智慧岛”。据统计,1996年,新加坡已有20万个互联网用户,2000年增加至120万个,2008年已超过242万个,相当于总人口的66.3%。然而,新加坡在大力推广互联网的同时,没有忘记加强对它的管理。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曾指出,新兴的网络媒体是极重要的战略阵地,对国家安全、社会、人心影响巨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新加坡对网络实行统一管理,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也有务实和灵活的一面,目的是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以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详细
日本学者呼吁警惕美国“网络帝国主义”
谷歌及其它美国互联网公司革命性地改变了人们在网络上收集、传播信息及互相沟通的方式。这些网络公司制造和开发的“云计算”等网络服务以及平板电脑等工具,为顾客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曾任政府官员的庆应大学媒体技术研究学院教授岸博幸,一度热衷于推广互联网应用,如今则呼吁人们警惕“美国网络帝国主义”。
“云计算”安全风险巨大
朝日新闻社:网络帝国主义究竟意味着什么?
岸博幸:我们日常使用的谷歌、雅虎、亚马逊、推特等网络服务,都是美国公司提供的。这些公司在各自领域里建立起全球垄断或主导地位,使得全世界网民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形成了严重依赖。这些美国公司由此建立起全球化的系统,从而在互联网上大把吸钱。我说的“网络帝国主义”,指的正是美国对全世界网络市场的统治。 详细
多国加强网络监管 将谷歌和Facebook列入黑名单
在一些西方国家眼中,“网络监管”曾是“缺民主”、“少自由”的国家与生俱来的“原罪”,必须加以反对。然而,在各种严重网络危害的侵袭下,不少国家将意识形态抛到一边———澳大利亚新上任的总理表示“审查网络和审查电影一样正常”;德国以泄露用户数据的罪名把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告上了法庭;面对暴力和不良信息,意大利政府要审查谷歌旗下Youtube视频网站的每一个视频。其实,西方从来就没有放松对网络的监管,只不过是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采取“只做不说”的态度:一面限制网络上的极端思想和色情等内容的传播,另一方面在口头上仍坚持所谓“网络自由”,以回避社会争议。一位瑞典专家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对网络监管,网络不能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当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限制,以保证良性秩序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