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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四个途径

2009-08-24 新浪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事业的快速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群体性事件接踵出现,受到各方关注。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种信息借助网络快速传播,对现实中的事件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增加了处理难度。有些并不严重的事件经网络炒作后常常以讹传讹出现信息失真,人为使得事态复杂化。有些事件还由于网民的大量参与形成网络暴力,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频频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给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也给社会稳定和网络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笔者以为,面对愈来愈多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应采取以下四个途径措施予以应对:

  一是及时发布官方消息,做好信息沟通工作。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是参与人数多,信息传递量大,消息传播速度快。在所涉及的事件中,绝大多数参与讨论的网民并不是事件亲历者,但对事件表示出了高度关切,他们从不同途径获取信息后,很快通过网络传递出去,使得事件的参与人数滚雪球般增加,信息量快速膨胀,最后形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针对这一特点,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及化解过程中,有关方面必须及时发布信息。对此有关方面必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开设一些“网上热线”或网络互动活动,利用视频、音频、聊天系统等与网民交流,尽可能早地对网民的意见和诉求作出回应,在双方之间搭建起信息沟通的桥梁。

  二是快速应对焦点问题,做好事件处置工作。网络作为一种监督方式,是释放个人正义和社会良知的有效载体。许多网民虽然与议论的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他们会毫不吝惜地表达对弱者的支持和对恶行的鞭挞,持续地关注事件的发展,具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态度。针对这一特点,有关方面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网民所关注的事件焦点是什么,找准症结,快速、果敢地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处置事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迅速。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处理,对是非分明的事件刀下见菜,使责任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处置;二是透明。网络是一个信息高度透明的场所,凡已在网络上热议的群体性事件,事件的前因后果大多被详细公布,是是非非基本清楚,人肉搜索的触角也无所不在,故对事件处理时各种信息必须透明清晰,不能语焉不详,否则只能引发更多的猜测,制造更多的民间版本,使事件变得更为复杂;三是公正。网络不同于现实的重要特点是不允许遮掩问题,也从不给强权留情面,凡热炒起来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涉事各方的个人信息、背景等已经无一例外地被搜索“晾晒”出来,所以有关方面对事件的处理必须客观、公正。

  三是组建网络工作队伍,做好预警化解工作。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由于绝大多数的网民都是匿名注册,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加之“一呼百应”的啸聚效果,使得网络的控制具有相当难度。面对这样的状况政府必须积极采取应对性措施,主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笔者以为,有关方面可以在一些大的网站和知名度较高的论坛设立网络监测员,随时了解网民意见,掌握网络动态,一旦发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就迅速反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涉事的相关部门,提醒其提前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有关部门可以成立一支专、兼职的网络工作队伍,对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跟帖、回复,在第一时间把客观的、真实的信息发出去,澄清事实真相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纠正错误、虚假的网络信息,通过客观及时的信息发布对网络舆情作出适当引导,防止事态复杂化、扩大化。

  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做好网络管理工作。网络是言论自由的重要表达方式,但任何自由都不是无限的,网络绝不是随心所欲的泄愤场。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角度规范互联网行为,防止极少数人借题发挥攻击国家的政治制度,也防止网络间谍利用群体性事件实施渗透活动。同时应不断提高网络日常管理的水平,目前许多网站虽然设立了网络警察,但主要职能是防控不健康网页,笔者以为网络警察也应承担“治安警察”职责,对网络上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进行疏导,对故意挑拨事端、散布谎言、煽动闹事的网民予以制裁,将网络言论控制在合法、有序的范围之内。相关网站也应做好自我管理,对博客和版主实行实名注册制,对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民进行适当处罚等,以此确保网络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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